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、畜牧兽医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:
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,根据《兽药管理条例》《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以及监督检查标准,我局组织专家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、烟台赛普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、中国农业大学等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。经监督检查,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3家单位共6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,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,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“兽药GLP\GCP监督检查”专栏。
请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,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。
附件: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
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
2022年4月26日
附件
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
的单位和试验项目
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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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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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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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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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硷沟沿33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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禽类生物等效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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禽类残留消除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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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残留消除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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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赛普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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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39号6号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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宠物类生物等效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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宠物类靶动物安全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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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农业大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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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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牛生物等效性试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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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
烟台 兽药 食品安全 中国 畜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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